| 商城县2011年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实施方案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7-18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信阳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治金办〔201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第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通知》要求,坚持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总体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关于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从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社会团体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年底前完成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2011年要继续深入推进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l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底) 全县所有社会团体均在本次复查之列,复查面必须达到100%。2009年已进行过自查自纠的社会团体,可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不彻底的社会团体要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各社会团体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社会团体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附件1),并附文字说明。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底)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县“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要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社会团体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抽查要结合举报核查工作进行,也可与其他专项工作或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对相关社会团体的督导抽查要重点关注: 1、行业性社会团体; 2、有政府资助特别是有财政拨款、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特别是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社会团体; 3、有群众举报线索、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财务会计工作基础薄弱的社会团体; 4、以前年度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社会团体; 5、自查自纠不力、工作走过场的社会团体; 督导和抽查“小金库”的时间,要按照《河南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河南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实施方案》的规定掌握,即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数额较大或情节较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追究责任,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督导抽查结束后,要收集填报《“小金库”重点抽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并附有关文字说明。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8月底) 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其它违纪违法案件或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1年11月底) 防治社会团体“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要深入分析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五)总结验收(2011年12月) 要认真做好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要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法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社会团体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从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今年的治理工作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各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各社会团体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政策部署执行情况、“三公消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相结合;要与纪检监察、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稽查、行业监管等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 (四)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要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要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社会团体“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社会团体“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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